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业务动态 > 《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发布 我院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
《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发布 我院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
作者:工程规划处
日期:2022-01-19
点击:0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下称《办法》),随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办法》进行了解读。《办法》的出台为进一步规范化工园区建设和实施认定管理,提升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和绿色发展水平提供了政策保障。

 

       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作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技术支撑单位,参与了《办法》及解读文件的编制工作,并在《办法》及解读文件多次征求意见中提出相关建议。2018年以来,我院先后为山东省、安徽省、贵州省等省份编制地方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并作为第三方机构参与上述省份化工园区认定工作。

 

       山东省是国内第一个在省级层面开展化工园区认定的省份,我院在化工园区认定方面起到开创性引领作用,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按照《办法》的要求,我院将继续发挥综合技术优势,全方位服务化工园区认定及已通过认定化工园区的复核工作,提供“一园一案”整治提升方案,做好化工园区建设的顾问,为促进化工园区的规范发展、安全发展与绿色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工程规划院处化工园区绿色发展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