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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示
日期:202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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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规定,按照国资委2024年度所属预算单位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我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及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责

       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的主要职责:开展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研究,促进石油和化学工业的发展。主要从事:石油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编制,石油和化学工业基地、园区和工程项目规划编制;石油和化学工业生产力布局、产业结构、产业政策研究;石油和化学工业投资项目前期论证与评标;石油和化学工业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评估、项目后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和企业管理体系评价报告编制;石油和化学工业经济技术信息采集、分析与数据库建设;相关科技成果鉴定组织;相关咨询服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和任务,我单位设有以下处室:石油化工处(技术经济研究所)、能源化工处、材料化工处、工程规划处、园区处(综合评价处)和综合管理办公室、财务处、行政服务管理处等部门。

 

二、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3张)

       即: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表(6张)

       即: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总体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2024年度收入合计18574.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⑴财政拨款收入1429.09万元。为本年度从中央财政取得的资金。2024年度财政拨款较2023年1426.67万元,增加2.42万元。

       ⑵事业收入 16242.94万元。为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收入为:技术咨询服务收入。2024年事业收入较2023年17297.45万元,减少了1054.51万元。

       ⑶经营收入 263.51万元。为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取得的经营活动收入。主要收入为:办公楼房屋出租收入。2024年经营收入较2023年的282.33万元,减少了18.82万元。

       ⑷其他收入 638.59万元。为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等。2024年其他收入较2023年的848.35万元,减少了209.76万元。主要原因:利息收入减少。

       2024年收入较2023年减少1280.67万元,如下图所示,财政补助等收入与2023年基本持平,事业收入较去年降幅较高,主要是我院的咨询项目签订减少,致使总体收入有所减少。

    

 2、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支出合计12611.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0.57万元,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3年共支出730.92万元,2024年较2023年支出增加169.65万元。

       ⑵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1450.17万元,用于单位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所需费用。包括:工资福利及个人家庭补助支出7288.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87.74万元、资本性支出374.23等。2023年支出为11878.19万元,2024年较2023年支出减少428.02万元。其中:工资及福利支出增长24.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42.05万元,资本性支出减少10.84万元。

       ⑶住房保障支出260.43万元,用于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2023年支出为278.95万元,2024年较2023年支出减少18.52万元。主要减少原因:住房公积金核定额略有下降。

       总体看,2024年较2023年支出减少276.89万元,其主要原因是2024年签订咨询合同有所减少,对应业务支出也有所降低。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29.09万元,较2023年拨款增加2.42万元。

        ⑴ 2024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拨款333.72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拨款94.38万元、养老保险缴费拨款15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拨款87.34万元)。

       2023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拨款326.16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拨款98.16万元、养老保险缴费拨款15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拨款76万元)。  

       ⑵ 2024年度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拨款886.42万元(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拨款886.42万元)。

       2023年度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拨款855.95万元(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拨款855.95万元),2024年度增加拨款 30.47万元。

        ⑶ 2024年度住房保障拨款208.95万元(住房公积金121.06万元、提租补贴21.49万元、购房补贴66.4万元)。

       2023年度住房保障拨款244.56万元(住房公积金131.06万元、提租补贴27.1万元、购房补贴86.4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04.15万元,较2023年拨款减少112.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⑴ 2024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36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94.02万元、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7.34万元)。

       2023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4.31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98.16万元、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0.1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6万元),2024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支出70.95万元。

       ⑵ 2024年度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855.95万元(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855.95万元)。

       2023年度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856.31万元(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856.31万元),2024年度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减少0.36万元。

       ⑶ 2024年度住房保障支出214.84万元(住房公积金121.06万元、提租补贴23.55万元、购房补贴70.23万元)。

       2023年度住房保障支出255.66万元(住房公积金131.06万元、提租补贴26.09万元、购房补贴98.51万元),2024年度住房保障支出减少40.82万元。

         

        3、财政拨款结余情况

       2024年末结转财政资金30.83万元,其中:离退休费0.36万元;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30.47万元。上述金额均为年末财政追加投资。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

       2024年决算实际拨款为: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预决算拨款持平。

       (四)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如上图所示,我单位2024年度预算执行进度为97.85%,情况良好。除“离退休费(完成率99.62%)”和“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人员类(完成率96.17%)”两个项目,因年末新增追加投资已无法按时支付外,原预算计划完成率为100%。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16万元。

       (六)其他说明

       1、我单位无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拨款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拨款决算表》两表内容的业务。

       2、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拥有公务用车3辆,与2023年持平。

       3、我单位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