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陈庆俊,姜梦凡,郭嘉琪,吴袖语,武岳
摘要:化工园区事故废水具有突发性强、污染物成分复杂、环境危害程度高等典型特征,园区水环境风险防控是保障区域环境安全的重要环节,构建科学高效的事故废水收集系统是阻断风险扩散的关键工程保障。本文基于不同类型化工园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建设实践,围绕园区公共事故应急池(设施)的选址布局、建设型式、建设规模,以及事故废水收集与转输等核心技术要点,系统探讨了化工园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规划思路,提出针对性的规划优化建议,为提升化工园区水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完善事故废水防控体系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参考。
关键词:化工园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公共事故应急池;规划;建议
化工园区作为化工企业集聚发展的重要载体,在推动产业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然而,化工生产过程中涉及大量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物质,使得化工园区面临着较高的环境风险,事故废水的有效防控成为保障园区及周边环境安全的重中之重。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具有如下特点:第一,环境风险集中,园区内工业企业密集,危险化学品种类多、存量大,风险防控薄弱环节多,突发水污染事件易发多发;第二,污染物种类复杂,事故污水中通常含有多种危险化学品,甚至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新的污染物,毒性强且危害大;第三,防控难度大,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由火灾、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次生,短时间内污水产生量大,若未能有效拦截处置,易对周边敏感水体造成影响。我国化工园区多分布于沿江、河、湖、海,园区内企业若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且控制不力,易造成大面积水环境污染、次生环境污染,破坏生态环境。
多起事故表明,虽然化工园区内企业均设有事故应急池,但遇特大、重大事故时,往往难以容纳全部事故废水。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苯胺二车间发生爆炸事故,导致含有大量苯、硝基苯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消防废水流入松花江,造成松花江水体严重污染。2006年,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要求各类化工生产企业立即完善事故状态下防范环境污染的措施。此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布《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中国石化建标[2006]43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布《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09),规范了石化企业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要求。《石油化工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H/T3024-201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50483-2019)、《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池)建设标准》(T/CPCIF0049-2020)等,均为化工园区事故水防控提供了技术依据。
《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23]123号)要求:化工园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对事故应急状况下产生的废水收集进行需求分析和估算,确保在化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满足事故废水处置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严密防控环境风险,提升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准备能力,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暨“一园一策一图”实施技术指南(试行)》(环办应急函[2024]274号),要求化工园区按照“一级防控不出厂区、二级防控不出公共应急空间、三级防控不出园区”总体目标,建立健全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将事故污水控制在园区内。
在此背景下,国内化工园区纷纷加大对事故水防控设施的投入,着力构建完善的事故水拦截、输送、储存和处理全过程管控体系,降低事故废水对环境的影响。本文结合实际案例,分析不同类型化工园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建设情况,在此基础上,探讨化工园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规划思路,并提出针对性建议。1化工园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建设现状化工园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包括公共事故应急池(设施)、事故废水收集管网、事故废水转输管网及相关配套设施。我国化工园区类型多样,基于地理区位、主导产业、发展规模和集聚水平的差异,各类园区的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呈现不同的显著特征。
1.1 沿江沿海大型石油化工园区
此类园区普遍具有规模庞大、企业集聚度高的特征,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建设起步较早,整体配套相对完善。依托沿江靠海的地理优势,园区在系统建设中充分利用自然水系分布与地形条件,布局大规模应急储存设施及区域性截污导流工程。例如,江苏某石化产业基地立足集约用地需求,在充分保障区域防洪排涝功能与水资源调蓄能力的基础上,利用区内天然河道构建园区公共事故应急池(设施),实现了公共资源的充分利用。但受园区内企业数量多、生产工艺复杂、产品种类多样等因素影响,事故废水污染物成分呈现复合化、多元化特征,对收集系统的材质兼容性、抗冲击负荷能力及后续处理适配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1.2 西北地区煤化工园区
此类园区主要布局于煤炭资源富集区域,主导产业为煤制气、煤制油、煤制烯烃等大宗产品生产。大型煤化工项目在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水量大、瞬时排放强度高,此类园区的公共事故应急池(设施)通常需配置更大容积以满足储存需求。内蒙古某大型煤化工园区通过对现有蒸发塘进行排空改造,将其转型为园区集中式公共事故应急池(设施),为同类园区提供了存量设施资源化利用的参考路径。此外,部分位于干旱地区的煤化工园区未配套建设完善雨水管网系统,事故废水收集依赖独立铺设的专用管网,导致系统建设的工程量与投资成本相对较高。
1.3 精细化工园区
以精细化学品、化工新材料为主导产业的精细化工园区,产业链呈现“小而精”的典型特征。此类园区整体规模相对较小,企业布局紧凑,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统一规划、集中建设与一体化运维提供了便利。但需关注的是,精细化工企业产生的事故废水往往具有毒性强、污染物浓度高、腐蚀性突出等特点,对收集系统的防腐性能、防渗等级及密封安全性提出了更为严苛的技术要求。
详细内容请见《化学工业》2026年第1期。